2024年一季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分配结果

    发布时间:2024-04-29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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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3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
    填报单位:明光市民政局   单位:万元 日期:202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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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3000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凡持有我市常住非农户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以申请低保。
    153001 财政专项支出资金管理办法 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28号
    153002 资金来源 中央和省xx万元,本级配套xx万元,合计xx万元。
    153003 分配标准 2024年城市低保标准:786元/月,7月份开始标准为xx元/月,实行分类补差发放。
    153004 分配结果       (1-3月) 序号 乡镇名称 城市低保发放人次 城市低保发放资金  (万元)
    全市合计 10173 647.95 
    1 明西街道 39 2.36 
    2 明光街道 7363 470.79 
    3 明南街道 30 2.19 
    4 明东街道 36 2.34 
    5 张八岭镇 626 40.66 
    6 三界镇 163 11.17 
    7 管店镇 486 29.52 
    8 自来桥镇 54 3.75 
    9 涧溪镇 219 14.72 
    10 石坝镇 201 13.08 
    11 苏巷镇 75 5.26 
    12 桥头镇 48 2.88 
    13 女山湖镇 162 9.95 
    14 古沛镇 27 1.82 
    15 潘村镇 596 34.15 
    16 柳巷镇 39 2.72 
    17 泊岗乡 9 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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